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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车卖了后,新车主拖欠的7个月养路费还得由我来缴!”今天上午,市民刘女士今天打电话向本报反映。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很多车主只为车辆办理过户手续,而不办理养路费过户手续,存在许多像刘女士那样车卖了还得缴养路费的现象。市公路管理局养路费征稽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如果买卖二手车一定要将养路费过户。
刘女士告诉记者, 2003年4月她买了一辆面包车,没用一年就闲置起来。2005年,刘女士将车卖掉了。
“我以为车卖掉就算了,没想到却收到了市公路管理局发给我的养路费征收通知书,说我欠缴7个月共计1540元的养路费。”刘女士说,为了证实一下,她到养路费征稽办公室查询了一下,原来车辆虽然已经过户,但养路费并没有过户,还是记在她的名下。
养路费征稽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刘女士,市公路管理局已启动全市范围的专项整治活动,从10月1日开始,不按时缴纳养路费的车辆一旦被查获,不但要补齐欠费,而且还要受到所欠数额3倍的罚款。如果10月1日之前不缴全养路费用,将罚款4620元。心急如焚的刘女士只好查找现在的车主,由于车辆几经易主,刘女士花费了几天时间,终于联系上现在的车主郭先生。但刘女士将事情经过跟郭先生说清后,要求他将养路费过户,没想到他却将手机挂掉,并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现在人找不到,我真没办法了!”刘女士无奈地说,如果找不到车主,养路费要一直记在她名下,而且10月1日之前,如果缴不上,公路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公路管理局养路费征稽办公室副主任刘涛。刘涛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规,养路费是“对人不对车”,养路费是在刘女士名下,那么她首先要把养路费结清,然后联系真正的车主拿行车证和登记证办理养路费过户手续,否则刘女士要付罚款和滞纳金。
据市公路管理局养路费征稽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车辆交易时,有些车主办理了车辆过户后,根本不过问养路费的事,有的车主根本不知还要去办养路费过户手续。如果不办理养路费过户手续,根据相关法规,原车主应继续缴纳养路费。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在买卖二手车辆时一定不要忘记将养路费过户。 |